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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坪山區(qū)第三批社會存量人才房配租程序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guī)〔2018〕13號)精神,根據(j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坪山轄區(qū)就業(yè)的人才供應通過市場籌集的社會存量住房。

2020年深圳坪山區(qū)第三批社會存量人才房配租程序
一、受理要求

1.受理時間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每日上午10點至下午6點)。

2.受理地點、聯(lián)系電話

申請人在上述受理期間將相關紙質材料提交至受理地址(坪山區(qū)馬巒街道大萬村,聯(lián)系電話18118779336)。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申請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材料清單:深圳坪山區(qū)2020年第三批人才房(社會存量住房)申請材料清單。

2020年深圳坪山區(qū)第三批社會存量人才房配租程序
2020年深圳坪山區(qū)第三批社會存量人才房配租程序(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二、資格核查、公示

申請資料由提供房源的深圳市泊寓租賃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泊寓公司”)受理,泊寓公司對資料進行初核后送坪山區(qū)住房保障中心終審。

經(jīng)審核符合申請資格的名單將在坪山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站住房保障中心子網(wǎng)站(http://www.szpsq.gov.cn/gbmxxgk/zfbzzx/)公示5個工作日。

三、選房方式

按照申請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安排選房,具體由提供房源的泊寓公司自行安排。

四、配租原則

(一)一戶家庭只能申請配租一套住房。單身居民可申請本項目單房。

(二)享受優(yōu)惠租金期限:與租賃期限一致,但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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