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大巴上下客站點的營運,明確深圳道路客運招呼站設置及管理有關事項,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道路客運招呼站管理規(guī)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
深圳將設大巴招呼站供旅客上下車
道路客運招呼站(以下簡稱招呼站)即具有明顯候車標志,為途經道路客運車輛提供旅客上落車服務功能的站點。招呼站屬于客運站的一種,但不同于等級客運站或簡易站。
哪些地方可以設置招呼站?
根據(jù)征求意見稿,招呼站的設置應當結合客運站點布局,遵循客流聚集、交通便利、客運站周邊不設點、依線設點、站點共享等原則,并滿足城市規(guī)劃、市容環(huán)境、社會治安等綜合整治方面要求。招呼站的選址以具備停靠條件的公交站點、酒店、購物中心(廣場)、工業(yè)園區(qū)、旅游景區(qū)、大專院校為主。
同時,招呼站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擁有至少1個客車停車位,停車位寬度不少于3.5米,長度不少于12.5米;設置明顯標識;配備與生產經營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及必要的安檢、消防、反恐、視頻監(jiān)控等設備設施;有健全的業(yè)務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務規(guī)范、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危險品查堵、車輛出站檢查、設施設備管理、消防安全、應急反恐保障等制度。
站內停留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提到,招呼站經營者應當遵守以下運營管理規(guī)定:
按照核準的許可事項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出租經營權及許可證件,不得改變用途和服務功能;做好各種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采取“人等車”運營模式,進站道路客運車輛在站內停留時間原則上不超過5分鐘;不得現(xiàn)場售票,其服務對象須為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提前購票的乘客;不得為未購票旅客提供乘車服務,不得接納未經備案或非營運客車進站上落客;做好容量管理,在接納能力范圍內接納道路客運車輛進站上落客,嚴防造成交通擁堵或秩序混亂等不良情況。
針對市民最關心的安全問題,意見稿中提到,招呼站經營者應當落實乘客100%實名制管理,對上車乘客實行實名查驗;對上車乘客及行李實行100%安檢,嚴防危險品上車;清點出站道路客運車輛載客人數(shù),確保道路客運車輛不超載出站。此外,節(jié)假日客流聚集期間,適當加派工作人員做好現(xiàn)場管理,確保安全、有序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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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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